江苏省将全面退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认定!5
发表时间:2025-12-23 14:37 近日,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最新通知,明确取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领域资质认定事项,不再受理新申请,已获证机构到期后不再延续。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违规必究。江苏省也成为继五省市区明确不再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认定后的又一区域,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轻资质、重监管”正成为不可逆转的行业主线,检验检测机构是时候为全新的竞争格局做好准备了。 一、取消部分领域资质认定 根据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省市场监管局不再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其在用建设工程、设备检验检测的资质认定申请。已取得上述领域资质证书的机构,在证书有效期内可继续开展业务,但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资质自动失效。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引导相关机构平稳过渡。同时,对已获证机构在有效期内实施更严格的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政策依据 此次调整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住建部57号令),旨在避免重复认定,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相关机构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业务方向,确保合规经营。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同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57号令)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5〕180号),为避免检验检测资质许可事项重复认定,规范检测服务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管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其在用建设工具、设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已取得上述领域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机构,检验检测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限。 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有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积极引导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项目取消和变更等工作。对已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将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对资质认定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马上咨询我们,获取免费的解答吧! 📱 联系电话:15501358000 |